近日,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工信部、全国妇联四部门办公厅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各地进一步加强儿童玩具和学生用品安全管理。这一文件的出台,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意义。近段时间以来,未成年人“网红”玩具充斥中小学周边的商店,引发家长的担忧。就在前几天,山东一位母亲给上小学四年级的儿子整理房间时,在其枕头下发现一个“鼻吸能量棒”。这个玩具的主要成分是薄荷、精油等物质,具有清凉刺激的作用,长期使用既有毒又有害,且容易上瘾。不少家长反映,现在孩子身边还有“香烟糖”“酒精冰淇淋”“萝卜刀”等玩具,真让人操碎了心。
为什么无益于学生身心成长的商品能大行其道?主要有几个原因。一是产品设计新颖,与孩子喜欢的食品、卡通风格等元素相结合;二是互联网的大肆宣传和社交媒体的频繁转发;三是价格低廉,容易购买;四是部分商品宣传具有解压功能,契合了一些未成年人缓解心理压力的内在需求,这也容易让部分家长放松警惕。另外,我国目前针对未成年人商品的国家或行业标准较少,实践中监管难度较大。而缺乏明确、具体的国家或行业标准,一方面助长了不良商家抱着“钻空子”心态进行生产经营,另一方面也导致有关部门在执法过程中缺乏具体可参考的依据。涉未成年人的商品往往同时涉及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广告宣传甚至知识产权等多重领域,需要多领域的专业执法队伍联动合作,执法难度较大,成本也较高。
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环境,是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当务之急是落实好相关要求。2022年1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从现实来看,有必要在全社会广泛宣传此类相关政策法规。同时,要进一步规范涉及未成年人玩具和学习用品的生产与销售。球友会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生产、销售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药品、玩具、用具和游戏游艺设备、游乐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不得危害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有专家建议完善立法,从源头上规制不良商家层出不穷的侵害未成年人利益的行为,球友会可以考虑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增加关于未成年人商品的有关规定,将其他法律法规中的零散规定予以整合,同时配套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外,还要加大对“网红”玩具、学生文具用品的抽查检查力度和违法处罚力度。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大抽查力度,确保涉未成年人商品在生产销售环节均符合法律规定,对违法者坚决说“不”。同时,可以和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联合开展相关主题活动,加强对学生和家长的宣传教育,使其主动拒绝购买相关商品,倒逼生产者减少生产,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消费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