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友会球友会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为全面、准确的配合公司战略发展布局,实现未来产业规划,促进持续健康发展,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12日、2021年8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将注册地址由汕头市潮汕路金园工业城13-09片区变更为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工业园区东阳大道18号(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信息为准)。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办理完毕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将积极推进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同意提名廖志远先生、吴锭辉先生、胡嘉纳女士、蒋岩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陈名芹先生、胡宇辰先生、郭亚雄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黄凯涛先生、田原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事项尚需公司2021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同意丘杰先生公司为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其任期与第四届监事会一致。
2021年1月12日,公司收到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送达的《通知书》【(2021)粤0511执保2号】,获悉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冻结金额为1,808万元。本次公司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系公司所涉未决诉讼案件的保全措施,冻结金额为对方已支付但没有履行合同部分的等额货款。诵芬堂与公司于2020年4月2日签订了采购合同,总合同价款2,080万元,并已支付全款。公司相关产品均符合《商品采购合同》约定的相关国家标准、国际标准。依据双方约定,公司已向对方顺利交付了第一批产品,已交付货款金额合计272万元。在交付上述产品后,诵芬堂以公司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无法出口为由,拒绝履行后续合同,退回并拒绝接收剩余产品,未交付货款金额合计1,808万元。经双方多次沟通协商无果,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向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诵芬堂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公司相关损失。诵芬堂于2020年12月1日向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提起反诉,要求公司退回货款1,808万元以及赔偿账款利息、诉讼费用。因此,南京诵芬堂就上述反诉事项,向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球友会。
根据《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粤0511民初4275号】判决结果,诵芬堂需依法继续执行与公司签订的合同并支付相关运费。针对上述判决,诵芬堂向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根据《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粤05民终1037号】判决结果,诵芬堂上诉请求不能成立,予以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球友会,适用法律正确,维持原判。后续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流程,依法对已冻结资金进行解冻,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报告期内,新冠疫情持续蔓延,下业需求复苏不稳定,加之近年来短视频运营、电商直播带货等新媒体对传统实体经济的冲击,导致传统行业及实体经济整体客流明显下降,客户到店消费减少;上游大宗商品原材料涨价压力不断传导,公司商品采购成本明显上升;加之由于供电紧张,汕头市供电局自四月份开始对企业实行“开四停三”等限电生产措施,导致公司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益智玩具,综上因素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1,411,563.77元,同比减少22.23%;实现净利润32,345,444.68元,同比减少11.27%。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三)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